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为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新思想、新
征程、新部署、新要求”精神内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
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升质量的意见》精神,结合漳州市教育
“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要求,到 2020 年建设一批省内外有影
响的品牌学校,培养一批优秀中小学校长,带动全市中小学提
升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实施漳州市中小学“品牌学校·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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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校长”培养工程计划,推动全市中小学内涵建设质量提升。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在全市遴选 30 所优质中小学校及其 30 位校长,进行系统
指导培养,加强校长管理能力培训和培养,搭建校长学习交流
平台,着力增强校长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
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的专业素
质,提升校长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有影响力的 30 个中小学校
长工作室,引领培养一批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素质较高的学科
骨干教师,使学校在三年内成为漳州市的教育高地,形成省内
外有影响的品牌学校,并以由点到面带动区域内 150 所中小学
校及其 150 位校长的卓越成长。
二、名额分配
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强
烈在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积
极推进教育创新;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
定,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依法自主办好学校,业绩突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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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有创新。
3.在日常管理中具有创新意识,对于教育变革有主观积极
意愿。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熟悉所在学段教育工
作,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领导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具备校长岗位专业要求和职业素养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学段
校(园)长专业标准)。
5.作风民主,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行使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的权力。推进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主动争取社会
各方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6.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资格条件
1. 现任正职校长,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女性
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或 2 年及以上副职校长(后备培养干部),
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
岁。
2.在所在校有教育管理变革的经验或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1.近 3 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3.伪造学历、学位、培训、奖励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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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事项。
四、遴选办法
本次选拔工作将采用“各县推荐+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要求认真填写《漳州市品牌学校·卓越
校长选拔培养报名表》(附件 2),由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主管教育局。
(二)县级审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并按照我局下达的名额推荐,经公示无异后上报。
(三)市级选拔
从个人成果和履职能力、基本素养测评、述职答辩三个维
度分别进行量化评价:
1.个人成果和履职能力测评:以申报对象的管理水平和教
育思想的标志性成果(论文、著作、课题或社科成果、教学成
果、综合荣誉称号等)为依据,或者所参与学校发展的标志性
成果和事件的个人经历或经验为依据,针对所设立的题目进行
作答。
2.基本素养测评:对申报对象自身个性特点、心理状态、
个人基本素养和管理风格等性格特征进行分析,结果作为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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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
3.验证性答辩与演讲(面试):为引导申报对象关注办学理
念与办学实践的吻合度,组织申报对象根据自我申报开展验证
性答辩,同时进行现场抽选主题演讲。
选拔结果报我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公示无异后,由我局发
文确认并与之签订培养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牢固树立“一名优秀校长能成就
一所优秀学校”的指导思想,重视对校长的考核、选拔、培养
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此项的工作领导,
确保把辖区内最优秀、有后劲的人选推荐出来。
(二)强化经费保障
本项目培养时间较长(三年)、层次较高、形式多样,培训
费为每人每年 9.5 万元(不含培养期间的差旅费),30 名每年共
计 285 万元。市直学校的培养对象由市教育局承担,其它培养
对象由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承担。三年培养期间相关的差
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三)按时报送材料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
学须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前,把申报对象的申报表、一览表以
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中有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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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请及时与我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凯敏 2049139
lkm76@163.com)。
附件:1. 漳州市中小学“品牌学校·卓越校长”培养工程
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漳州市中小学“品牌学校·卓越校长”培养工程
推荐表
3. 漳州市中小学“品牌学校·卓越校长”培养工程
推荐情况一览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18 年 10 月 10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