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教综〔2016〕73号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漳州市普通中小学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规范做好2016年我市普通中小学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2〕18号)和《关于同意福州第十八中学等36所学校2015-2016学年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通知》(闽教基〔2015〕15号)文件要求,在坚持“五公开”的原则下,即招生计划、招生方案、资格名单、专业成绩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充分发挥学校资格审核和专业测试等方面招生自主权,认真做好2016年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现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各校特长生招收比例控制在新生招生数的5%以内,并在规定范围内招收特长生。2016年我市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义务教育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面向全市招生普通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2)。
(二)招生工作方案
各校应在我局下达招生计划后,及时制订详细的今年特长生招生方案(见附件3),内容应包括招收对象、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专业测试时间和内容、录取办法(录取程序)、公示和举报办法等,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于4月25日前报我局核准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市直中小学直接报我局中教科、初教科核准。其中报名和专业测试时间、录取依据和办法应明确要求:
1.报名和专业测试时间
⑴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30日,具体日期以各招生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确认。
⑵专业测试时间:由各校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安排确定专业测试时间。为避免与高考、中考,以及小学毕业考生等发生冲突,中学初一年和高一年专业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25日以后,小学安排在6月18日以后。
2.明确录取依据和办法。各校必须明确录取依据和办法:
⑴专业成绩:应明确专业测试最低合格线要求,考生须达到专业测试的最低合格线才具备录取资格,达不到最低合格线不予录取。
⑵文化成绩: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应明确最低中考成绩要求,达不到最低中考成绩要求不予录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文化学科考试,对文化成绩不作要求。
⑶录取权重依据:应明确录取依据,是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或是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后按照中考成绩、或是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加上中考成绩之和的总分来录取。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均需填写《2016年漳州市普通中小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报名结束后,学校要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包括优先录取的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名单。审核内容包括户籍、学籍、年龄、身体条件、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等级证书等标志性成果。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等级证书等标志性成果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学校公章。审查合格者在报名截止后5天内报我局中教科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本校校园网、公告栏等进行公示。
优先录取的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为:根据2002年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体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特招工作的通知》(漳教体〔2002〕136号)文件规定:凡属我市户籍在校就读的应届中小学生在相应学段,获国家级(含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六名主力队员;或者获省级(含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体育竞赛个人前三名或前三名主力队员。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高一特长生考生,予以优先、免试录取;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特长生考生,其户籍还必须在省教育厅批准的相关招生范围内(如市直学校招生范围为:市区、芗城区、龙文区),才给予优先、免试录取。
优先录取的免试人员数应计入学校的特长生总招生计划。
2016年小学特长生招生对象应为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中及时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全面公示专业测试成绩、考生的获奖情况、标志性成果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按考生序号顺序,不公示名次。优先录取的免试名单及其运动员等级、获奖情况等标志性成果同时一并公示。未经公示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和名单核准
(一)录取办法
学校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先录取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剩余名额再招收公开考试考生。
学校对考生测试成绩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招生指标内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专业测试评分表、个人成绩汇总表)。其中报考普通高中的特长生还须参加中考,中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报考学校的分数线要求,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录取学校。
(二)名单核准
7月12日前,各校按照对外公布的专业项目、招生计划数、成绩要求(高中含中考成绩要求),拟出录取考生(含优先录取的免试优秀运动员考生和公开招考考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并在漳州教育信息网(或漳州课改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发录取学生名单文件。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为正取生,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五、加强管理和监督
(一)签订协议
特长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时,学校应与家长及学生本人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要规定:录取后应参加学校安排的正常训练及比赛,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训练和不参加比赛任务的,义务教育阶段的退回该生原片区学校就读;高中阶段的按中考成绩和志愿重新安排就读学校。
(二)加强监督
各校在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做好特长生体育和艺术相关项目的考核和选拔工作,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测评,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变相举办重点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在特长生资格认定、测试、录取等环节中缺乏诚信和违规违纪的学校,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为保证操作规范和公平、公正、公开,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监察、中教、德育科相关人员组成的监察组,对特招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招生学校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察组的工作。专业测试前3天主动与监察组联系,告知时间、地点等,联系人:林雪城、刘凯敏。招生监察组电话:2063942、2028895。
附件:1.2016-2017学年漳州市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16年漳州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3.2016年漳州市普通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报审表
4.2016年漳州市普通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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