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开齐开足开好各学科课程,培养一批市级中学研究型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升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开展漳州市第二届中学学科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学科
本次评选学科分为三组:
1.高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学科。
2.初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学科。
3.中学综合组(含高中、初中)分为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心理健康、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3个科类。
二、评选结果
评选结果分为三个层次:“漳州市高(初)中十佳教师”、“漳州市中学学科十佳教师”、“漳州市中学学科优秀教师”称号。
1.漳州市高(初)中十佳教师:在获得本届各学科“漳州市学科十佳教师”中,分别评选出10位高中、初中阶段“漳州市高中(或初中)十佳教师”。
2.漳州市中学学科十佳教师:高中组、初中组、中学综合组三组各学科均评选出不超过10位学科十佳优秀教师。
3.漳州市中学学科优秀教师:各学科从落选本届“漳州市高(初)中十佳教师”、“漳州市中学学科十佳教师”当中,分别评选出若干名“漳州市中学学科优秀教师”。
三、参选条件
现任高、初中相应学科的专职教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六年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
2.近六年获得县级以上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三等奖以上;
3.近六年获得县级以上学科教学比赛三等奖以上;
4.近六年撰写的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
5.近六年指导学生参加相应学科竞赛在市级及以上获奖。
四、参选名额
1.名额分配:见附件1。
2.直接申报:近年来参加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市级一等奖的老师;参加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国家、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市级一等奖的老师均可以直接申报参加市级评选(不占所在县、校名额,每人限参加1次)。
五、评选办法
分配的名额由各县(市、区)和市直根据下达名额,在学校开展评选基础上,层层选拔上报;直接申报的人选由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学初审资格后上报。市教育局将采用“平时考评+现场评比”的办法,具体方案如下:
(一)平时考评(占60%)
根据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学按《漳州市第二届学科“十佳”教师主要业绩量化评分细则表》及得分情况说明(见附件2、3)上报的材料,对各参评教师的业绩等情况进行逐项考评(满分100分)。
此项得分按照60%折算计入评选总成绩。
(二)现场评比(占40%)
1.现场评课(10%):现场观看一节45分钟录像课,独立完成一篇评课稿;(总限时1小时)
2.现场教学设计并片断教学(30%):现场独立完成一课时的教学设计,并进行15分钟左右的片断教学。
以上三类获奖教师总得分(平时考评占60%+现场评比占40%)均不得低于50分。
六、阶段安排
今后评选活动将每两年举办一届,第二届评选于2016年举行,上半年(6月底前)在学校层面进行,下半年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组织评选后,开展市级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各中学必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进行校内评选选拔,并于8月底将参选教师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报送市普教室。
2.2016年10月15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开展评选活动,并于10月20日前将参加市级评选的教师名单(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稿都要)和参评教师获奖、论文发表等业绩考评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县教育局审核盖章)报送市普教室高中组和初中组。
3.2016年11-12月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市级评选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漳州市第二届中学学科十佳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由市普教室具体承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禁不通过选拔直接按名额推荐。
2.获得“漳州市高(初)中十佳教师”、“漳州市中学学科十佳教师”、“漳州市中学学科优秀教师”称号者,若尚未评为漳州市中学研究型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将分别作为今后漳州市中学研究型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重点培养对象;并将作为市级中学教学教研专家库成员,参与编写教学资源包、制作微课、选用教辅等工作。
3. 参加“漳州市高(初)中十佳教师”、“漳州市中学学科十佳教师”、“漳州市中学学科优秀教师”市级评选的教师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
附件:1.漳州市第二届中学学科十佳优秀教师参选名额分配表
2. 漳州市第二届中学学科十佳优秀教师主要业绩量化评分细则
3.漳州市第二届中学学科十佳优秀教师参评人主要业绩说明表
4. 漳州市第二届中学学科十佳优秀教师评选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