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 州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漳教德〔2015〕100号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校“弘扬
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教育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职、中小学校:
现将《全市中小学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校实施方案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科备案。教育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德育科,传真:2032760,邮箱:zzdyk2032760@163.com。
漳州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中小学校“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方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社科〔2014〕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方案如下:
一、教育意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语言习惯、文化传统、思想观念、情感认同的集中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具有极为丰富的思想内涵。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举措,有利于中小学生在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滋养中确立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与“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相适应的文明素养。
二、教育目标
1.小学低年级开展启蒙教育,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的的亲切感,初步了解传统礼仪,学会基本文明用语和待人接物的基本礼节,引导学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养成勤俭、诚实的生活习惯。
2.小学中高年级开展认知教育,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丰富多彩,熟悉传统礼貌用语和主要传统礼仪,掌握待人接物常用礼节,引导学生学会理解他人,懂得感恩,逐步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
3.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理解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认同度,引导学生汲取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精华,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
4.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内涵,感悟传统美德与时俱进的品质,自觉以中华传统美德律己修身。
三、教育内容
(一)开展传统美德教育
中小学校要组织编印优秀传统文化与传统美德地方教材,利用地方与学校课程、晨会、班队会等,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向学生系统地灌输传统美德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知识,宣讲传统美德的故事、感动中国人物和道德模范事迹,使学生了解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美德所蕴含的丰富内容,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基本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陶冶学生爱国爱乡、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友爱的道德情感;培养学生立志勤学、求索攻坚的道德意志;养成诚实守信、谦虚礼貌、律己宽人的道德行为。同时,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研究性学习,认真挖掘各学科中蕴涵的传统美德教育因素,在传授学科知识的同时,渗透传统美德教育,使学科教学实现传授知识和品德教育的和谐统一。
(二)开展经典诵读活动
经典诵读活动是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重要载体。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日背一语、周学一篇、月有展示、学期有比赛”诵读活动。要立足课程,小学、初中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须背诵、默写的经典篇目为主,高中以语文教材特别是《全日制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古诗文篇目为主,突出《三字经》、《弟子规》、《孝经》、《朱子家训》、《礼记》、《诗经》等国学经典。通过读、讲、赛、吟、演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引导学生在诵读中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精神内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市教育局将定期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经典诵读成果展示。
(三)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活动
组织中小学生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结合语文、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内容,阅读中国古典文学、民族文化、历史典故、神话寓言等经典读物,通过课堂学习和晨会、班队会、综合实践等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大家谈、主题演讲、读书征文、故事汇等,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的理解和认同。小学重点开展“我讲传统美德故事”活动,初中重点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我的一本课外书”读书征文活动,高中重点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小小百家讲坛”活动。市教育局适时举办活动成果展示(通知另发)。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1.“日行一孝”活动,大力倡导学生每天至少承担一项家务劳动、每天问候一次父母长辈、每天为父母长辈做一件侍奉性的事情、每天与父母交流思想感情、每天感念父母的关爱反思自己的不当言行,在具体行动中传承“百善孝为先”的中华传统文化精髓。
2.“日行一善”活动,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天为社会、为集体、为家庭、为他人做一件善事,引导学生知善、行善、扬善、乐善,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标准,从小养成“抬手做好事、随处可行善”的良好习惯和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
3.“俭以养德”活动,从珍惜一粒粮、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等衣食住行的小事入手,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等行为习惯,树立节俭理念、培育节俭风尚、弘扬节俭美德,形成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4.“诚信润心”活动,通过发起“诚信我为先”倡议、制定“诚信公约”、签订诚信承诺书、举行诚信宣誓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诚信是金”和“做诚信人、讲诚信话、做诚信事”的观念,教育学生从日常学习中入手、从小事做起,在待人接物中讲诚信、守承诺。
5.“道德宣誓”活动,组织编写“道德誓词”,每逢学校大型集会、每周升旗仪式、学校大课间活动,组织全体学生进行道德宣誓仪式,集体诵读道德誓词,引导学生自我承诺、自我暗示、自我监督、自我激励,将誓词转化为观念形态,转化为品质实践。
(五)融入校园文化建设
1.在校园环境建设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元素,学校德育墙、教学楼走廊、教室、学校餐厅等地精心合理布置有关中华传统美德的图画、警句、诗词歌赋等,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学校宣传栏、黑板报、校报校刊、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要以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
2.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孔子诞辰日等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或纪念日,开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为内容的书画比赛、艺术展演、专题讲座,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于传统节日文化、习俗文化、庆典文化之中。
3.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围绕学习、研究、宣传、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相关内容,组织成立诗词、书法、戏曲等方面的学生社团,发展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的兴趣爱好,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教育融入学生社团活动之中。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从长计议,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教育稳步推进,落实到位,富有成效。
2.着眼实际效果。要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从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出发,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力戒单纯说教,坚持知行统一,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身体力行,努力收到“促其思、晓其理、激其情、导其行”的教育效果。
3.形成教育合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教师在教育中的主导和示范作用。要密切家校联系,倡导家庭美德建设,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要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引进优质社会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内容载体。
4.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教育情况纳入教育教学评估考核、学校德育工作考核、文明学校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全市性的展示、交流、评比等活动,引领、推动教育持续、深入开展。
5.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宣传报道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教育的新进展、新成果和新亮点,增进社会各界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发现、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抄送:省教育厅思政处,市文明办。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