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教育局文件
漳教安〔2014〕226号
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市属学校
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审认定结果的通知
市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巩固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4〕19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4〕118号)要求,我局于12月初,按照《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定标准》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的院校进行现场评审,现将评审结果通知如下:
一、达到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二级标准的院校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福建电大漳州分校、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漳州工业学校、漳州财贸学校、漳州农业学校、漳州第一技工学校、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漳州一中、漳州二中、漳州三中、漳州五中、漳州八中、漳州三中分校、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厦大附中、漳州市实验小学、龙溪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漳州实小古雷分校、漳州市聋哑学校、漳州市实验幼儿园、漳州市幼儿园、漳州市机关幼儿园、漳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对于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提高学校本质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具有现实意义。各校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厅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部门、各个岗位和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和线路图,细化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指标分解到各部门,落实责任人员和经费,健全完善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确保质量、严格标准、提升水平上下功夫,花气力、出成效。要将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情况作为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提高其在责任制考评和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三)严格标准,规范考评
认真按照《福建省学校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评定标准》,扎实做好半年督查、年终自评、验收、通报工作。凡已被评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且工作未滑坡、标准未降低的学校主要应抓好巩固提高工作,明年可申报一级安全标准化学校;被评为安全标准化三级的或未申报的学校应按新《标准》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实现向更高的标准升级达标。
漳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监局,许荣勇常委、黄浦江副市长。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