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 州 市 教 育 局
漳教关委〔2015〕2号
转发漳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2015年“学雷锋活动月”
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大专院校、中职校关工委,市直属各中小学关工委:
2015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为雷锋同志题词52周年纪念日,根据上级的要求,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学雷锋活动月”活动,现将漳州市关工委《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2015年“学雷锋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漳关工委〔2014〕4号)转发给你们,希望各校按照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及时做好通讯报道,并于3月3日前写出活动小结,送交教育局关工委。
漳州市教育局关工委
2015年3月11日
漳州市教育局关工委 2015年3月11日印发
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
2015年“学雷锋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漳关工委〔2015〕4号
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部门)关工委 :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为雷锋同志题词52周年纪念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学雷锋活动的要求,我市各级关工委要发动“五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学雷锋活动,继续扎实开展“学雷锋活动月”,并把活动引向常态化。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不断提升广大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引导广大青少年做雷锋传人,传承雷锋精神。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精神做雷锋传人
三、活动时间
2015年3月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 “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主题活动。各级关工委要在“学雷锋活动月”活动期间,组织广大“五老”走进基层社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便民服务、技能培训等学雷锋活动,动员广大青少年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二)开展帮扶困难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关工委要组织青少年志愿者走进社区、养老院、福利院等公益机构,组织青少年志愿者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结对等方式,切实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
(三)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以巩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为载体,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在全市主要路段、重点路口、公交站点开展交通文明劝导,维护交通秩序,劝阻违反交通行为。劝阻和制止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行人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劝阻和制止行人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劝导人们垃圾入箱。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共同创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四)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在学校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雷锋精神宣讲教育集体活动,每个学生熟练唱一首自己喜爱的学雷锋歌曲,每个学生做一件力所能及有意义的好事,每个学生写一篇学习雷锋心得体会,每个学生在班队会上、集体活动中,或面向家长、家人、周边的小伙伴讲一个雷锋的故事,从小培养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优良品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关工委要根据《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学雷锋活动月”活动,把开展学习活动作为关工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工作来抓。
(二)务求实效。各级关工委要以开展“学雷锋活动月”活动为载体,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促进学雷锋活动形成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地开展。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部门)关工委要及时总结,把活动情况与成效于3月底以书面形式或电子稿报市关工委办公室。
漳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