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漳州市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市直有关事业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中小学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打造名师品牌,全面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决定组建首批“漳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现将申报“名师工作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1年全市拟组建高中、小学共12个“名师工作室”,具体申报对象如下:
1、全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在职教师和教研员。
2、全市小学语文、数学、思品学科在职教师和教研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名师工作室成员”必须符合《漳州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第三条的要求。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报,并填写《漳州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经学校同意后,上报县(市、区)教育局,由县(市、区)教育局明确具体意见后于2011年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侯漳明,联系电话:2049139,电子邮箱:zzjyjzgb@126.com。
2、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确认。
附件:1.《漳州市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2.《漳州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漳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申报漳州市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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