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漳教人〔2011〕8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加大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实施力度,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进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07〕98号)和市教育局《转发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教人〔2008〕74号)的要求,培训的主要目标是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为内容,全面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自2011年始,利用2年的时间,组织全市具备学习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并通过不少于52学时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设计与应用能力;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培训质量考核与认证体系,规范项目操作行为,推动项目深入健康发展;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普遍使用教育技术的良好氛围,建立学以致用、学用一体完整的成果转化体系。
二、培训计划
2011年组织全市70%的具备学习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并通过不少于52学时的初级培训。使大多数教师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水平考试。2011年下半年起同时启动中级培训,组织全市70%的具备学习条件的中小学中青年教师参加,通过不少于52学时的中级培训,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中级水平考试。
每期远程学习时间50天,其中培训45天,测试时间5天。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人数和培训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教材,统一课程,统一平台,统一认证。初级和中级培训均采用教育部推荐的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以福建教育学院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开发设计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平台”为课程平台,开展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标、学习者分析、媒体选择与方法选择、信息化教学资源收集、信息化教学资源加工、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内容的远程学习,学习完成后,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能力初级、中级水平考试。
四、培训组织模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可采用远程学习方式,依托福建教育学院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开发设计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平台”为课程平台,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按照培训平台的使用要求,教育技术远程培训由市项目办统一领导,省级培训基地—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中小学校,三级共同参与和配合完成。各级的任务是:
1.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基地:负责根据省教育厅部署将培训纳入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总体计划,并制定相关的项目目标与实施计划,予以必要的政策配套和资金投入;负责培训组织管理、教学辅导、网上答疑、操作实践及效果评价,选聘辅导教师,做好网络培训的监督、辅导和考核工作;保证教师学习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监督和确保省项目执行机构履行培训项目的各项责任;参加项目相关会议和活动等。
2.省级远程培训基地:由福建教育学院负责远程培训课程设计、培训平台的维护与运行、班级组建与管理、教学指导及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
3.中小学校:组织本校教师认真参加培训,开展以校为本的研训活动,在课堂教学有效应用所学的教育技术,并在学习时间和上网条件等方面提供帮助。
五、培训实施步骤
1.平台登陆:参训教师访问福建基础教育网(http://www.fjjcjy.com)的“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平台”窗口,凭统一发放的账号及密码登陆,进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平台”,按照相关要求打开课件资源,组织教学工作。
2.组班要求:在平台上原则上以县(市)区级为单位,按照200~500人左右为一个培训班组建班级,50天为一个课程培训周期,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
3.实施步骤:
(1)建立教育技术培训基地:各县(市、区)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07〕98号)文件要求,将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建立为教育技术培训基地。
(2)选聘辅导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推选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扎实、跟踪学科的理论发展、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有继续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作为辅导教师,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报市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培训部及福建教育学院备案。
(3)参培学员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填写《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班学员注册信息表》(xls格式,具体可从福建基础教育网www.fjjcjy.com中“学科研究/信息技术/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学设计”栏目下载),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报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培训部,再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培训部、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福建教育学院,申领学习账号。
(4)征订教材:各县(市、区)进修学校根据学员报名数据统一征订教材。为防止购买盗版教材,统一到高等教育出版社指定教材供应单位福建省教育图书发行中心(福州杨桥东路126号,电话:0591-87515266;87606740)征订教材。
(5)学习账号发放和注册:由福建教育学院根据各县(市)区报名数据发放学习账号,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学习账号后,组织参训教师进行集中登陆和注册,建立班级电子档案,并进行4学时正式培训前的集中面授,为学员自主分散学习打好基础。
(6)网上学习:参加培训教师取得远程培训学籍后,在一个学习周期内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上网学习,并完成规定的总学时和提交相应的作业。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为每个班配备若干名辅导教师,通过管理平台随时检查教师的学习情况、组织答疑、开展网上教研指导、网上交流、组织考核等。
(7)学业考核与学时认定:参训教师参加远程学习,各项学习指标合格者由福建教育学院统一颁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及“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记52学时,作为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依据。
(8)获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结业证书”及“52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的教师,还可以继续参加由福建教育学院组织的20学时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远程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2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9)集中考试:学员在规定的网上研修周期结束后,根据有关考试通知参加考试。
六、培训经费
根据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费不得超过每人150元(即不得超过3元/学时)。具体培训费用各县(市、区)在不超过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与福建教育学院具体商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07〕9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所建立的设施和设备,认真组织和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远程培训工作。
在开展教育技术能力专业培训的同时,要按照(漳人综〔2011〕44号)文通知的要求,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培训方式可采取在市人事局指定的网络上培训或单位统一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凡没有参加公共课培训的不予验证。
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何经验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福建教育学院。
联系方式:
福建教育学院信息技术研修部:柯菁,联系电话:0591-83781714(办),邮箱:kejing108@tom.com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培训部:林隆头,联系电话:2523373(办)
附件: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远程培训班学员注册信息表
漳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远程培训 通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福建教育学院,漳州市人事局。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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