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二中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思想政治表现(定性为优、良、中、差)
二、出勤情况(10分)
1、出满勤得10分;
2、病假每天扣0.1分(因公受伤及法定假期除外)。不可抗拒的重大疾病三个月、当年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累计满十天、其他教师累计五天后开始扣分。病假须持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
3、事假每天扣0.2分(公假除外);
4、旷工每半天扣1分(每天按两节课计算);
5、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校会、升旗、其他集体活动):
①病事假:升旗2次计1天;活动、会议2次计1天;
②缺席:升旗1次扣1分,活动、会议1次扣1分;
③迟到:升旗1次扣0.5分,活动、会议1次扣0.5分。
说明:①学年累计病假超过20天(含20天),事假超过10天,有旷工、旷课、无故缺席升旗仪式与集体活动(大会、组会、年段会等)一次者;学年升旗仪式及一切集体活动(大会、组会、年段会等)迟到、早退二次者(迟到、早退二次计一次缺);学年升旗仪式病事假累计六次者,学年不能评先进,考核不能评优。②其他有关出勤情况涉及年度考核等次的问题,按照当年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相关的文件执行。
三、教学工作情况(60分)
1、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
(1)语、数、英两个班计12分,其它科(高中会考科目)周14节计12分,其余16节计12分。凡超以上标准,每加1节增加1分(三分封顶)。不足每少1节减1分。
(2)凡担任毕业班且属省、地、市统考科目授课者,按工作量得分的1.5倍计算;
(3)专、兼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2节,每缺一节扣0.2分。
说明:凡学年任教时数少于规定的最低时数者(每周最低数8节),学年不得评先进,考核不得评优秀等级。
2、备课和教案情况(7分)
(1)完整的新教案得6-7分;
(2)旧教案或不完整的教案得1-5分;
(3)没写教案不给分(以抽查为准)。
3、批改作业情况(5分)
(1)语、数、英,最高5分;
(2)理、化、生、政、史、地最高4分;
(3)其它学科(音、体、美、劳、信息等)最高3分;
(4)没有布置、没有批改作业的不得分。
4、授课情况(15分)(分四档:优、良、及格、不及格)
(1)准时上、下课的得4分;
(2)讲课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的得8分;
(3)组织教学好的得3分。
说明:①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②组织教学差,学生反映不好的最高只得8-9分。
5、考试成绩(8分)(分四档:优、良、及格、不及格)
(1)中考、高考、会考、市统考科目:
①及格率或平均成绩超过市直平均线或普通中学(不包括子弟学校)第一名者(或年段第一名者)为第一档,得8分。
②及格率或平均成绩在年段第二名者为第二档,得7分。
③及格率或平均成绩在年段第三名者为第三档,得6分。
④及格率或平均成绩在年段第四名及以下者为第四档及以下,得5分及以下。
说明:
a、教两个班以上的,取平均值。
b、中考、高考科目,以中考、高考成绩为依据,高中会考科目以会考成绩及同类比为依据。
c、有统考的年段以期末(下)统考为依据。
(2)非中考、高考、会考、市统考科目:
①上课受学生好评,教学效果好,成绩有显著进步的得6—8分;
②教学效果一般的,得1—5分。
6、公开教学情况(5分)
(1)参加市级以上(含校际、师院)公开教学,并获好评者一次得3分,二次以上得5分。
(2)参加校级(含教研组)公开教学,并获好评者,一次得2分,两次以上得3分。
7、指导学生获奖情况(4分)
(1)学生获市级以上奖励,指导教师得4分;
(2)学生获市直奖励,指导教师得3分;
(3)学生获校级奖励,指导教师得2分;
说明:①以教务处备案为依据;②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为该班科任教师,参与辅导的教师得考核分一半;③音、体、美获奖的学生,指导教师或该班科任教师得考核分一半。(以上不能重复计算,满分4分)
8、辅导差生情况(4分)
(1)勤下班辅导,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得4分;
(2)有下班辅导,效果一般化的得2分;
(3)没经常下班的,得1分;
(4)没有下班辅导的不给分。
四、班主任工作情况、党政及其他工作
(一)班主任工作情况(共7分)
(1)制订班级工作计划,总结班级工作情况(1分)
计划总结按时上交到政治处,每次得0.25分;
(2)主题班会和辅导团队活动的内容、次数(1.5分)
能按要求召开主题班会和辅导团队活动的每次得0.25分;
(3)家长会、家访情况(1.5分)
能按学校或年段要求召开家长会,一次得1分;经常家访得0.5分。
(4)班级集体获奖情况(1.5分)
评为校优秀班级得1分,获学校、年段的板报、体育比赛、歌咏比赛等集体奖,按班级层次低层次2次及以上,高层次3次及以上(获市直及以上比赛个人奖一人次相当一次集体奖)0.5分;
(5)班级面貌变化情况(1.5分)
①以校制订的班级月“七项达标”为主要依据,参考年段领导小组推荐(1分)
②完成任务(0.5)
完成上级部门、学校组织布置的活动、任务(如捐赠、校运动会、文艺汇演、劳动等)
以上活动任务完成突出的,居全校或年段前3名或表现突出的,加0.5分。
(二)党政及其他工作 7分(分四档:优、良、及格、不及格)
(1)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7分;(党政工作、年段长、教研组长7分、备课组长3分),如兼班主任,除得到班主任分数外,该项可再得一半分数)
(2)工作能力强,取得一定成绩的6分;
(3)工作一般化的5分;
(4)工作较差1-3分。
说明:党政工作及其它工作7分;备课组长3分;均分为四个档次。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
(1)组织兴趣小组或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并有活动计划、内容和总结2分;(以教务处备案为依据)
(2)指导以上活动,成果获市直以上表彰3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包括德育)(4分)
(1)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加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各项活动的得2分。(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参与或承担校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和教研工作的得2分。(教务处有备案为准)
七、论文、论著情况(5分)
(1)文章在国内统一刊物(CN)发表,在省级以上专业会上交流5分;
(2)文章在市级刊物或学科学会年会上宣读4分;
(3)文章在校级耕耘讯上发表3分;
八、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3分)
(1)指导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1分;
(2)长期性的以老带新(1对1),使受培养的教师有较大进步的2分(以教务处备案为依);
(3)既指导实习生又长期性的以老带新(1对1)培养教师得3分;
九、进修培训情况(4分)
(1)参加高校专业进修培训(含五天)4分;
(2)有目的、有计划在职进修,并有自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3分;
十、奖惩情况(4分)
(1)获省级以上党、政表彰的4分;
(2)获市级与市直党、政表彰的得3分;
(3)获校级党、政表彰的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