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巡察二组自2022年3月7日起对漳州市第二中学开展为期1个月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漳州市第二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的主要内容是重点监督检查漳州市第二中学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程项目建设政策制度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开发、管理运行、实施利用、监督指导和大宗物资采购使用、管理控制情况,党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并推动解决我市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市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漳州市第二中学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705965112,专门邮政信箱:漳州市A009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学校设置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6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信访反映漳州市第二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重点是涉嫌工程项目建设方面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漳州市第二中学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和《中共漳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视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6066917,工作时间正常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