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二中深入开展“对象生成长导师制”
赖文辉
在新学期的升旗仪式上,每名学生列队整齐,手持粉红色的励志信,并高声诵读励志信。诵读声浑厚有力,响彻漳州二中的校园。在这封励志信中,有这样的内容:“我发誓:不负父母的期盼,不负恩师的厚望,为了那些期待的眼神,再苦再难,我们也要坚强!我承诺:从今天开始,不为失败找借口,只为成功找方法。我要成功,我要奋斗!”
这样的励志教育是漳州二中进一步深入开展“对象生成长导师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漳州二中一直致力于和谐校园建设,实施教育的均衡发展,对于每一名学子,不放弃、不抛弃。按照“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育人理念而运作的“对象生成长导师制”,在育人对象上主要针对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等学生开展。“导师” 有着双重身份:既是学科学习的教师,又是学生生活上的长辈,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困惑,并进行适当的指导。“导师制”以课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一名老师跟踪5-6个学生的成长,并将学生成长状况记入档案,对学生每次谈话纪录、每个阶段的表现及每次考试成绩逐一登录,分析对照,追踪学生成长轨迹,提高学校育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导师制与班主任工作相结合,从细节上入手,兼顾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要求,推动了学生整体健康发展,真正做到“每位教师都是班主任,每名学生都得到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