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组、处(室)、年段: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31号)精神及漳州市教育局8月31日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参照省教育厅评选办法开展校级教学成果评选,择优推荐参加漳州市教育局、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厅文件规定的评审范围
本届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体现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过程、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要成果,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本届评审范围。
成果须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主题,并能相互支撑渗透,主要形式可以为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要求
1.突出育人导向。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素质教育核心理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注重解决问题。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面临的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3.推进理论创新。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发展、改革实践上取得实质突破,实践性和创新性强。教学成果具有可复制和推广性,并持续深入研究实践,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往年已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得再次申报。
4.经过实践检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必须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省级特等奖的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参评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的时间。
(二)申报主体要求
1.成果申报单位,应派员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保障和专业支持。
2.成果申报个人,应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作出主要贡献,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仅从事组织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退休人员申报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必须至今从未间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且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个人联合申报的,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6人;单位联合申报的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联合申报的小组或个人,应按综合项目研究参与度、取得成果的贡献度依次排序,排序结果须经联合申报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4.思政课(仅限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改革创新类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为思政课一线教学骨干人员,在一线教育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申报限额为2项的设区市可报1项一线教研员项目。
三、校级成果推荐及申报程序
(一)评选名额。本届基础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奖励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项,特等奖不超过2项(初、高中各限1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
(二)申报程序
申请奖项的小组或个人根据申报通知,于9月5日前向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学校组织校级评选,择优(初、高中各限1项)报送市教育局。(因基础教育成果奖材料申报市教育局截止9月10日,还需按规定将参评情况、推荐结果等通过本地本校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请大家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逾期造成不利后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持有人或成员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四、申报材料
1. 年段、处(室)、教研组500~800字的每一项成果的推荐意见(一式1份);
2.《2024年福建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3.《2024年福建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4.教学成果的综合报告;
5.反映项目实施效果的证明材料;
6.与教学成果相关的其他支撑材料。
3-6项为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须装订成册,独立装袋,内含对应电子版光盘,一式3份(电子光盘须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每项成果电子材料大小不得超过500M,除视频文件外所有电子文档均须为PDF格式)。
需有4年以上实践,原则上具备1-6项材料才能获评校级特等奖。
五、工作要求
请申报人(组),务必于2024年9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压缩打包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教师发展中心专用邮箱zzezjky@163.com。(文件命名为申报人+手机号码+“2024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申报材料,纸质版须装订成册,于2024年9月10日前交至学校敬业楼六楼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055881892
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1.闽教师〔2024〕3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4年福建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3.《2024年福建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表说明
4.2024年福建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5.论文类-2024年校级基础教育优秀成果申请表
6.论著类-2024年校级基础教育优秀成果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