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组、年段、处室:
根据校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为加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推广,更好地锤炼优秀教学成果冲击高级别奖项,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按照《福建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闽教学会〔2023〕7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福建省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学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次评选奖励范围为在我省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
(一)参评对象:我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学术团体、研究机构中的教师、科研和管理人员。
(二)成果类型:本届评选分为教学成果奖、优秀论文奖和优秀论著奖。
本届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参评项目应是2017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 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已获往届国家和省级成果奖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 奖励等级和形式
评奖总数80件,其中特等奖10件、 一 等奖15件、二等奖25件、三等奖30件。
获奖成果将由福建省教育学会表彰。获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将列入我会“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并得到专家指导。部分优秀获奖者将在2023年福建省基础教育论坛作主题发言,并给予成果推广应用证明。
三、 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成果要能科学回答教育领域某个方面的理论或实践问题。
(三)坚持示范引领,成果要对学科建设有积极意义,在省内外教育理论界有一定影响,具有推广意义。
(四)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潜心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专家评审,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四、申报要求
(一)每种类型的奖项每人只能报一项。
(二)署名多人的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含通信作者)进行申报。
(三)系列丛书只能以单位著作独立参评。
(四)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五)成果不得剽窃或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有此类问题即取消参评。
五、 推荐名额及评选办法
( 一)名额分配
各市教育学会、省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单位、有关高校要广泛宣传发动,公平征集评选,层层选拔,推荐最优秀的项目参评。各分支机构申报不超过3件,各市教育学会申报不超过5件,有关高校和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可申报1件。此次申报只接受上述申报单位经过层层选拔择优推荐的项目,个人报送材料一律不受理。
(二)评选办法
评审分专家分组评审和评委会评审两个步骤。通过分组评审, 推荐进入评委会评审的成果。评委会在听取专家分组评审意见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投票表决,确定获奖成果和等级。
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 注意事项
评审材料全部采用电子报送。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7月31 日前统一按下列要求内发送到我会学术部邮箱,每个项目将需要报送的材料用一个压缩包报送,文件名取“论文或论著或教学成果报告”+“申报人姓名和电话号码”。若干个项目由申报单位统一以一个压缩包报送,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1、参评论文要报送论文全文以及知网论文查询页(图片,未发表的论文不需要此项),并含填好的附件1。
2、参评论著要报送论著介绍、论著版权页(图片)、目录、代表性的章节(不超过20页),并含填好的附件2。
3、参评教学成果报告要报送成果报告全文,并填好附3,加盖有关公章后,制作成PDF 格式报送。
七、我校申报要求
1.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联系教师发展中心反馈申报意向,4月3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zzezjky@163.com以进行预审。
2.经预审通过的申报老师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2023年基础教育优秀成果论文(或论著、教学成果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一式三份)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基础教育优秀成果论文(或论著、教学成果项目)申报表》及《汇总表》终稿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zzezjky@163.com。教科研部门将组织初审遴选工作。再向漳州市教育学会推荐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请查看附件。
联系人:吴永传
联系电话:13055881892
邮箱:zzezjky@163.com
附件:
福建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1.2023年基础教育优秀成果论文申报表
2.2023年基础教育优秀成果论著申报表
3.2023年基础教育优秀成果教学成果项目申报表
4.2023年基础教育优秀成果汇总表
闽南师大附中(漳州二中)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