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组、年段、处(室):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1、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
2、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漳州市可推荐信息化项目1项,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非科技类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3、每个申请人同期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有以下情况的不能申报:
(1)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
(2)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
(3)其他条件详见教育厅通知。
二、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由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后统一报送,因申请书须单位审核,省里不接受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电子版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附件2),应为Word格式,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项目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粘贴在文档末。
(2) 《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zezjky@163.com的邮箱,纸质版交至敬业楼(六楼西)教师发展中心,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7点,逾期不予受理。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闽教规〔2023〕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0926.doc】
【闽教科〔2023〕1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