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二中〔2024〕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校本课程”
“优秀研究性学习”校级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段、各教研组: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精神,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要着力开发校本课程。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精神,总结推广我校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建设以及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协调、整体发展,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课程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优秀校本课程”“优秀研究性学习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优秀校本课程遴选覆盖的范围有:2023-2024学年开设的语言与文学类、人文社会类、地域文化类、科学类、艺术类、体育与健康类等六大类校本课程。
本次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遴选覆盖的范围有:2023-2024学年教师指导的与社会、教育、经济、科技和生活等相关的课题。
二、评价原则
(一)优秀校本课程
优秀校本课程以讲义形式呈现,包括校本课程大纲、教学计划、教材、教案。拟报校级优秀校本课程的教师必须提供一份该课程纸质的讲义(封面彩印,里面内容可以常规印刷),并于10月18日前交给教务处林子洋老师。
优秀校本课程评价原则如下:
1.严谨性原则。校本课程内容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2.科学性原则。对课程的评价要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提高评价的效度和信度。
3.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方法要简单可行,可操作性强。
4.素质培养的原则。对课程的评价要注重考查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校本课程评价标准校本课程评价标准根。
5.参与性原则。对学生的评价注重校本课程的参与情况,作为学生学分考核的依据。
6.全面性原则。对教师的评价既要考虑到教师课程目标的实施情况,学生能力的提高水平,又要考虑到讲义的编写质量。
(二)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
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以PPT或Word的形式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性学习活动手册》。被评为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的指导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形成一份相关材料的电子稿和汇总的申报材料(书的封面彩印,里面内容可以常规印刷),并于10月18日前交给教务处林子洋老师。
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评价原则如下:
1.属于校级重点课题,或者在校优秀成果(小论文、多媒体课题、展板)展评中获奖;
2.组内评比优秀;
3.课题新颖并有一定的实效意义。
三、遴选程序
(一)优秀校本课程
1.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校本课程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确定拟参评的优秀校本课程,并向各教研组提出申报。
2.教研组推荐。教研组长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优秀校本课程设计,并择优向学校教务处进行推荐。
3.教研组初选。各教研组可组织优秀校本课程相关标准,对本组老师提交的校本课程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研讨,在此基础上确定校级优秀校本课程,并推送教务处。
4.校级遴选。学校教务处将通过问卷、采访等形式,结合各教研组推荐情况,组织学校课程委员会遴选确定校级优秀校本课程。
(二)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
1.自主申报。研究性课题小组组长按照研究成果,总结形成研究性学习结题报告,并向指导老师提出申报。
2.指导教师推荐。指导老师通过审核材料和学生结题汇报情况,组内评比推出优秀。
3.年段推荐。年段结合本学年年段所开设的研究性学习的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指导情况等推出研究性学习小组,并推送教务处。
4.校级遴选。学校教务处将通过审阅材料、采访等形式,结合各年段推荐情况,组织学校课程委员会遴选确定校级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
四、组织分工
(一)教务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各教研组、各年段负责具体实施。
(二)各教研组、各年段要加强理论和实践指导,协助教务处做好评选及推荐优秀校本课、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等相关工作,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并及时总结优秀案例。
五、其他事项
各教研组、各年段需在10月16日前完成教研组内优秀校本课程、年段优秀研究性学习小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林淑芬,联系电话:0596-2030356
附件:1.优秀校本课程评价内容
2.优秀校本课程评价指标
3.优秀研究性成果评审标准
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优秀校本课程评价内容
校本课程的评价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课程设置评价标准、课程方案评价标准、课程实施评价标准、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价标准。
一、课程设置评价标准
(一)满足社会、地方需求:校本课程的开发应充分考虑到社会、地方经济发展对学生学识和能力的需求。
(二)促进学生个性充分发展:校本课程应尽量满足学生的兴趣和需要,促进全体学生的个性特长的发展,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三)体现教师特长和学校特色:应根据学校的传统和优势,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师资和条件,努力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和学校特色的形成。
二、课程方案评价标准
课程方案评价的要素主要有:课程目标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宗旨或者说学校教育哲学,目标是否明确、清楚;课程内容的选择是否合适,所需的课程资源是否能够有效获取,内容的设计是否具体有弹性;课程组织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课程评价的方式方法是否恰当;整个课程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等等。
三、课程实施评价标准
课程实施评价主要是对教师教学过程的评定。教务处、教研室通过听课、查阅资料、调查访问等形式,对教师进行考核,并记入业务档案。主要是五看:一看学生选择该科的人数,二看学生实际接受的效果,三看领导与教师听课后的反映,四看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五看教师的教学案例、教案等。评价要有利于教师自身专业的发展。
四、学生学习情况评价标准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学习方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作出评价,评价要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校本课程对学生评价主要是发展性评价:一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情感态度价值观、积极性、参与状况等,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形式记录在案,作为“优秀学生”评比条件。二看学生学习的成果,学生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成绩优秀者可将其成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