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年段、教研组: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通知明确,省级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3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及有关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和师德表现过硬。各地各校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参与,按规定将参评情况、推荐结果等通过本地本校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对2024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2024年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凡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研究基础教育的学术团体、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本届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体现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过程、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重要成果,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教师发展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中小学教材建设成果不列入本届评审范围。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必须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成果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省级特等奖的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
坚持向一线实践成果倾斜,各设区市推荐的成果中,由一线教师(指成果主持人,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含教研员)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分配名额的75%。要对初中学段、边远山区或海岛的小规模学校、特殊教育领域项目给予适当倾斜。
2024年10月13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有关单位,要将各项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同时需报送汇总申报材料电子版的U盘一式两份。
根据以上通知精神,请欲参加2024年省厅(先经过市级评选)教学成果奖评选的老师(成果持有人)提前做好准备。预计于9月中旬我校将开展校级遴选。市级通知下达后,根据通知要求推荐市级评选。
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